四川弘远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研发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四川弘远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四川弘远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研发技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研发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四川弘远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3)建设性质:技改
(4)建设地点:彭州市天彭街道天府东路309号
(5)总 投 资:约1000万元
(6)项目概况: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技术改造,将甲类车间与门厅连接处的微生物实验室移至二车间与门厅连接处,将四川弘远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现有4个在产品生产转移至南充总公司新建厂区进行大生产,现成都分公司厂区全部调整为研发车间,原合成车间氢溴酸伏硫西汀、枸橼酸莫沙必利、阿立哌唑和右佐匹克隆四条生产线不再进行大生产,将原有合成车间调整为生产规模扩试验证区(即研发车间),进行新品种的研发,
技改完成后,合成车间每年不少于12-15个品种的中试及扩试,每个品种批次不少于10批。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弘远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天彭街道天府东路309号
联系人:侯明
联系电话:15681370702
邮箱:023651@cnkh.com
邮编:6119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天府四街199号
邮编:610094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8-85554742
邮箱:hp2s4742@126.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3)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已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公示时间:2023年07月27日起10个工作日。